從長航局深化長江航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上獲悉,長江航道管理體制改革從2016年4月13日實施,要求在6月30日基本完成各項任務。
據了解,涉及長江航道管理體制改革的任務主要包括:實現政事企分開,剝離4個航道工程局和武漢長江航道救助打撈局,完成長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責任公司的籌建;調整行政職能,完成航道行政管理和航道現場執(zhí)法的事權移交;理順長江干線航道管理體制,完成長江口航道管理局劃歸長江航道局管理,實現長江干線部屬航道機構的整合和統一管理。
此次改革,長江航道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機構規(guī)格、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