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以“交水函[2015]594號”文件對長江南京航道局張家港等3個航道處碼頭建設工程初步設計進行了批復。
該項目是長江航道局“十二五”建設規(guī)劃項目,主要在江蘇省蘇州市和南通市分別建設張家港、海門、江陰航道管理處碼頭。工程共使用港口岸線281米,各建設點分別建設2個工作船泊位,其中張家港航道管理處碼頭結構形式為高樁梁板式,其余2個航道管理處碼頭結構均為浮碼頭,工程核定總概算為4719.55萬元,總工期36個月。
本項目的建設將有效改善張家港、海門、江陰等3個航道管理處工作環(huán)境,進一步提升服務沿江經濟水平,為長江下游航道維護管理提供保障。